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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种食品不得添加香料香精

2015-02-27 10:20:33 来源:广州市旺香缘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浏览:92
内容提要:  卫生部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2760-2011)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其中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删除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以及甲醛等品种,还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,发酵乳、灭菌乳、生鲜肉等27种食品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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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卫生部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2760-2011)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其中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删除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以及甲醛等品种,还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,发酵乳、灭菌乳、生鲜肉等27种食品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。  这27种食品包括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、新鲜水果、蔬菜、大米、生鲜肉、鲜水产、蜂蜜、饮用纯净水等等,这意味着,“烤牛肉香精”、“排骨香精”等香料香精不得添加于生鲜牛肉、猪肉。

  婴幼儿配方食品也不得添加香料香精,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、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,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/100mL、5mg/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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